讀者入館須知:

1.進入閱覽室、服務點須持本館讀者證,讀者須遵守本館借閱規則及相關規定。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,其讀者證借閱功能將被滯停,待接受處理并糾正后恢復使用。

2.隨身攜帶的包、水及其他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憑讀者證或身份證免費寄放到存包柜。

3.注意儀表著裝和舉止文明,禁止穿汗背心、拖鞋入館,遵守公共道德,保持館內安靜和清潔。

4.禁止在館內娛樂或從事交易等與查閱書刊資料無關的活動。

5.嚴禁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,嚴禁攜帶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及其他危險品入館。

6.讀者要愛護圖書資料和館內設備,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。

7.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,服從工作人員管理。

 

 

閱覽須知1.讀者憑讀者證進入閱覽室閱覽報刊資料;閱覽室的報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,閱后放在指定地點,請勿自行歸架。

2.閱覽室的報刊資料未經許可,不得擅自帶出閱覽室,私自將報刊資料夾帶出室者,按偷竊行為處理。

3.閱覽室工具書僅供室內使用,不外借。

4.閱覽不外借的庫存書刊資料(如古籍書、外文書、港臺書、保存本、已裝訂期刊報紙等),須填寫索書單,交由工作人員提取,在閱覽室閱覽,當日歸還。

5.除特別批準外,閱覽室內禁止照相、攝影(不得使用閃光燈)。

 

外借須知1.1978101日(含)以后出版或復制的各文種文獻資料憑讀者證借閱;1978101日以前圖書資料須由館長特別批準方可借閱。

2.圖書借閱期限為30天,可續借1次,續借期為30天(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0天計算)。

3.外借圖書須填寫索書單,交由工作人員提??;借到圖書時,應仔細檢查圖書是否有掉頁、刻畫、污損等情況,如發現應立即聲明并請工作人員蓋章;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破損情況,按違規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
4.外借圖書必須按期歸還,不按期歸還者按逾期處理。

 

5. 借閱圖書未經許可,不得擅自帶出館外,私自將圖書夾帶出館者,按偷竊行為處理